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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9 热度:1

采购文件 智采科技 智采趋势 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 中直机关 2025年度目录外限额下电子商城采购项目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 **章 专用部分 **部分 采购邀请 中直机关 2025年度目录外限额下电子商城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C-WABX24005 )是 非政府采购 项目。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公开遴选 活动,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ZC-WABX24005 2. 项目名称: 中直机关 2025年度目录外限额下电子商城采购项目 3. 采购需求: 用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及采购中心许可的共享本次采购结果的其他单位,采购办公使用或与公务活动有关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类产品。包括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采购标的和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技术及服务要求部分。 采购标的 和 技术要求等详见 采购文件 技术 及服务 要求部分。 4.?分包情况 :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 供货范围:中共中央直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及 采购中心许可的共享本次采购结果的其他单位 。 7. 供货时间及地点: ( 1) 供货时间: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原则上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 ( 2) 供货地点:以北京市为主,兼顾中直机关京外单位所在城市。 8. 电子商城有效期:自 20 25 年 1 月 1日至202 5 年 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因政策调整或工作需要,采购中心可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公告调整项目执行期限。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满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条件。 2. 其他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EDI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需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同时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供应商与持证主体名称不一致的,还应当提交供应商与持证主体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证明材料。 ( 2)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7人的服务团队(含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仓储管理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服务团队人员均具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在响应供应商处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 3)供应商自有电子商城须能够提供本项目《电子商城采购品目表》(详见采购文件技术及服务要求部分)中全部类别产品(可不含医用口罩(包括N-95口罩)、免洗消毒凝胶、酒精消毒湿巾、医用酒精、一次性医用手套),并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出具承诺书。 三、获取 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30日 (北京时间) 方式: 通过互联网访问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zzcg.gov.cn )登录电子化平台,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未通过上述网站 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售价:免费下载。 四、提交 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和地点 1. 提交 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 提交 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 提交方式:供应商使用制作电子 响应文件 的计算机通过互联网远程提交。 响应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1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截至此时间未完成提交的 响应文件 予以退回,此后提交的 响应文件 不予接收。 2. 解密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请务必使用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 ( 1) 解密方式:本项目采取远程解密方式,通过互联网远程在线操作完成数据电文形式 响应文件 的解密、拆封、展示报价等并形成相应解密记录。所有已提交加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在解密前使用运行良好的计算机设备,通过互联网访问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zzcg.gov.cn ) 登录电子化平台,在规定的解密期限内将 响应文件 解密成功,远程参与解密活动。 ( 2) 解密时间: 2024年12月11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通过互联网在 2024年12月11日14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11日15时30分 (北京时间)内进行 响应文件 解密操作。因采购中心信息系统故障无法在上述时间段进行解密操作的,待故障排除后,供应商根据系统提醒,在解密时间内继续进行解密。 ( 3)响应文件 解密:供应商须在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 电子化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参考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开标解密操作手册”),选中待解密的项目,在解密期限内使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数字证书对所投项目 响应文件 进行解密。系统显示 “文件正在解密”即开始进行解密;系统显示“文件已完成解密”即 响应文件 已经解密成功。未在解密期限内解密成功的 响应文件 ,按照 采购文件 通用部分有关规定处理。 ( 4) 开封报价:若所有 响应文件 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已全部解密成功或解密截止时间已到,系统将自动开封该项目所有解密成功的供应商的报价,并进行展示。供应商应于报价开封后 10分钟内确认报价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10-82272151,在报价开封后10分钟内未确认的,视为认可解密结果。供应商可在解密当日24时前登录系统,自行查看解密信息。 五、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采购。中直机关集中采购电子化平台集成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数字证书系统,供应商须使用该公司发放的数字认证证书对 响应文件 进行签封、加密、提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采购事宜,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详见 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知部分。申请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 https://help.bjca.cn/zzcg-ccgp/index.html 。 2.?制作电子 响应文件 。供应商下载电子 采购文件 同时须在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zzcg.gov.cn ) 的 “资料下载”栏目中,免费下载“全流程电子化投标客户端”,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 响应文件 ,制作完成后,导出扩展名为 “ .file ” 的电子 响应文件 。 3.?提交电子 响应文件 。电子 响应文件 提交方式为互联网远程提交。请供应商于 响应文件 提交时间内,将制作电子 响应文件 的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在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电子化平台,应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将导出的电子 响应文件 ( “ .file ”文件) 上传至电子化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助力企业完成党政军业务扩展 13381258121台将予以记录并提供上传成功的回执。 采购方不接受供应商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提交的 响应文件 。 4.?解密环境测试。供应商可在解密前,登录电子化平台,通过“电子招标”-“检测解密环境”功能,对当前电脑环境以及数字证书进行测试,避免因电脑环境或数字证书问题造成解密失败。 5.?在解密过程中,当系统显示“文件正在解密”时, 响应文件 尚未解密成功,此时请不要将数字证书从计算机 USB接口中拔出或从电子化平台中退出登录。 6.?请供应商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登录电子化平台,确保提交电子 响应文件 、解密等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集中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 1号院甲6号楼 联系方式: 010-82273285 (项目咨询) 010-82273279?(质询受理) 010-82273269/75?(技术支持) 项目联系人: 蒋沛泽 七、其他要求 考虑到采购中心办公场地有限,对于在采购中心组织且供应商需现场参与的采购活动,原则上每家供应商只安排 1名代表参与。 有讲标等事项的,可视情增加。 第二部分 采购基本信息 一、项目编号: ZC-WABX24005 二、项目名称: 中直机关 2025年度目录外限额下电子商城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 、采购人: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及采购中心许可的共享本次采购结果的其他单位。 五 、报价要求: 1.?供应商对《电子商城采购品目表》中全部产品报出优惠率且不得低于2%,产品的优惠率,以对应的京东商城或天猫超市或苏宁易购自营的产品价格为基准价格进行优惠(京东商城或天猫超市或苏宁易购自营产品中如果没有对应的该产品,则以上述平台该产品旗舰店价格为基准价格,如没有旗舰店价格,则以该产品官网价格或合理市场价格为基准价格)。供应商在本项目所报优惠率*多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优惠率2.68%,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供应商被确定为入围供应商后须以不低于所报优惠率执行本项目的电子商城采购,电子商城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1-优惠率)”。??3.?京东商城或天猫超市或苏宁易购自营产品价格或旗舰店价格作为基准价格时,京东商城或天猫超市或苏宁易购推出网上优惠券、满减、团购价、专享价等可以不再累加上述优惠。京东商城或天猫超市或苏宁易购优惠后价格低于供应商销售价格的,采购人可以和供应商协商后,按京东商城或天猫超市或苏宁易购优惠后价格采购产品。供应商应根据京东商城或天猫超市或苏宁易购产品价格或合理市场价格波动情况,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适时调整上架产品价格。???4.?销售价格应已经包含了购买产品和相关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产品发运至采购人指定的供货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制造货物、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培训、保修、包装、验收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5.?洽商:采购人可在不高于销售价格的前提下与供应商进行洽商,双方经洽商达成一致后的价格为成交价格。??6.?电子商城单笔成交合同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六、产品要求 : 1. 供应商在本项目电子商城中销售的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 销售的所有产品均应为自有商城中在线销售的自营产品,产品的质量、包装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在电子商城内销售的产品均应符合相关产品国家标准。 ( 2 ) 销售的所有产品 必须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3 )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应当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4 ) 销售的产品 需要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 才能 进入 市场销售的,应 有具备相关准入文件。 ( 5 ) 供应商投报 公务用生活用品 时,可不投报 医用口罩 (包括 N-95口罩) 、免洗消毒凝胶、酒精消毒湿巾、医用酒精、一次性医用手套 。 2.?上架产品要求 ( 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 《电子商城采购品目表》 对应产品类别上架产品,每类产品的上架数量不超过 30款。上架产品可以替换。供应商不得上架销售 《电子商城采购品目表》 范围外的产品,不得上架销售《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内的产品。 ( 2 ) 供应商应 提供 对应产品在京东商城或天猫超市或苏宁易购(任意一家)的自营产品价格及链接(如果上述平台没有对应的该产品,则以上述平台该产品旗舰店价格为基准价格,如没有旗舰店价格,则以该产品官网价格或合理市场价格为基准价格)。 ( 3)采购中心将对供应商上传的上架产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才可进行销售。供应商应在上架产品前对产品进行复核,核实产品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后,方可上架。因为供应商超出 《电子商城采购品目表》 范围上架产品、未按照相应产品类别上架产品、上架属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内的产品或未按照要求进行产品价格优惠等违反采购文件原因造成上架产品被拒绝的,将暂停该供应商 1个月上架产品审核,由供应商对所有在售或拟上架产品进行重新复核。 ( 4)供应商属于 中直机关 2023-2024年目录外限额下电子商城采购项目 入围供应商的,如入围本期项目,已经在电子商城内的产品可以不再重新上传,但供应商应在签订入围协议书后 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对产品价格及链接进行调整。 ( 5 ) 供 应商的 产品 信息、配置信息、价格信息、订单信息、物流信息、评价信息等需要通过中直机关目录外限额下电子商城交易系统接口进行传送。入围供应商应在采购结果发布之日起 15日内进行电子商城数据对接测试,并完成电子商城产品入库。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入库的,应书面向采购中心说明。 供应商 须 按照 《 中直机关目录外限额下电子商城电商对接规范 》(详见附件) 要求开发数据接口,提供相应的接口测试环境,保证测试环境可以正常调用,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接口集成、联调。 采购中心系统数据接口测试服务联系电话: 010-82273206、82273235 七 、交货要求: ( 1)供货时间: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2)供货地点:以北京市为主,兼顾中直机关京外单位所在城市。 八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九 、 采购合同项下的责任承担、 采购资金支付: 采购中心对采购人在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应由采购人履行的义务和采购人实施的行为不承担任何担保、连带赔偿或共同赔偿责任,如果采购人有违约或侵权等行为的,由其独立向入围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请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遴选前慎重考虑和斟酌相关商业风险。 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应当在合同中明确采购资金支付的方式、条件和付款期限等,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民法典》关于 “合同的履行”的有关规定。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按上述支付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支付时间为 收到发票后 30日内 ,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否则,采购人须按照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 十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自提交 响应文件 截止之日起 45个日历日。如供应商 成交 ,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 供应商响应有效期短于采购文件规定期限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中心可以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在此种情况下,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其它内容。供应商不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将被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十一、 确定入围供应商的原则:本项目为入围性质的采购项目,本项目根据评审后的供应商排序,按照 20%的淘汰比例确定入围供应商。当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仅为 2家时, 2家供应商均为入围供应商 ;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大于 2家时,按前述淘汰比例淘汰供应商,淘汰数量计算结果为非整数时向上取整(例如:某包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为11家,淘汰数量计算结果为2.2家时,向上取整后淘汰3家);提交响应文件或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小于2家的,本项目采购终止。 按上述方式淘汰后的供应商数量超过 70家的,则排序前70名的为入围供应商。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所报优惠率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所报优惠率相同的按响应文件*后递交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序,响应文件*后递交时间相同的,则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排序。 十 二 、评审小组组成: 评审小组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 7 名组成。 十 三 、 评分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一、响应函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1.?我方承诺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我方承诺信用记录中(1)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3)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评审小组可将我方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我方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被宣告进入破产或强制清算程序),否则,评审小组可将我方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我方承诺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的条件,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并承担因货物质量或服务等引起的一切责任。 5.?我方对本项目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采购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你方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6.?我方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提交截止之日起 45 个日历日,若入围,则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 7.?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8.?我方响应文件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有的资料及所作各项承诺均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之处。否则,评审小组可将我方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即使我方成交,成交结果无效,对于**给其他供应商及你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10.?我方承诺 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将知悉的采购人的相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我方在工作中使用的涉密载体的传递、使用、维修、保管和销毁严格将按保密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我方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保密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若因我方发生失泄密事件的,我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1.?我方承诺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无效。 12.?我方委托授权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作为我方的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及办理采购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 (盖数字认证证书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提醒:为确保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本《响应函》 填写完成后须先进行打印,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加盖数字认证证书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供应商承诺 1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满足 □ 不满足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满足 □ 不满足 }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满足 □ 不满足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满足 □ 不满足 } 5 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均为非进口产品。 {□ 满足 □ 不满足 } 6 供应商 具有 不少于 7 人的服务团队(含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仓储管理人员、售后服务人员 等 ) , 服务团队人员 均具有 近半年 任意一个月 在响应供应商处缴纳 社保 的相关证明材料 {□ 满足 □ 不满足 } 供应商承诺: 我方属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满足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条件 , 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均为非进口产品。 具有 不少于 7 人的服务团队(含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仓储管理人员、售后服务人员 等 ) , 服务团队人员 均具有 近半年 任意一个月 在响应供应商处缴纳 社保 的相关证明材料 。 如有违反,依法接受相应处罚。 说明 : 1. 供应商须对此表中内容作出承诺,否则响应无效。 2. 采购中心可以根据此表查询供应商承诺事项,供应商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查询结果为准。 3. 采购中心保留核查入围供应商上述凭证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 三、经营许可资质 供应商应具有 增值电信业 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EDI 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ICP ),需提供 证明文件 的扫描件,同时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工业和信息化部 “ ICP/IP 地址 / 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供应商与持证主体名称不一致的,还应当提交供应商与持证主体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证明材料 。 四、承诺书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我公司承诺 : 我公司自有 电子 商城 能够 合法销售 中直机关 2025年度目录外限额下电子商城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C-WABX24005 ) 《电子商城采购品目表》中 全部类别 产品 (可不含 医用口罩 (包括 N-95口罩) 、免洗消毒凝胶、酒精消毒湿巾、医用酒精、一次性医用手套 ) 。 所有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电子商城中销售的产品,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 。 我公司承诺:在项目执行有效期内, 将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采购中心要求,做好产品上架前的产品类别和销售价格复核工作,确保上架产品符合 《电子商城采购品目表》 范围要求,确保上架产品价格严格执行响应的优惠率 。 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有效期内, 若 采购人没有采购我公司产品,或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通过其他采购形式和流程采购,造成无法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协议规定向我公司采购,或因电子商城系统自身原因无法实现与我公司进行数据对接,我公司不**追究相关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任何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我公司承诺:自 采购结果发布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电子商城数据对接测试,并完成电子商城产品入库。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入库的,将书面向采购中心说明。 采购中心 如 对系统进行调整,我公司将配合采购中心,实现数据对接到调整后的系统。 采购中心如对本项目进行延期,我公司将按延期后的执行期限执行。 我公司 保证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五、报价表 优惠率: ____________?% 注:供应商成交后须以不低于所报优惠率执行本项目的电子商城采购,电子商城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 “基准价格×( 1- 优惠率) ”。 六、业绩情况 供应商提供 202 3 年 营业额(或销售额) 类别 序号 业绩介绍 业绩证明文件 1 供应商 202 3 年 营业额(或销售额) ( 提供 证明材料 :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或 财务报告扫描件) 七、**服务方案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供应商组织机构 情况。 2、 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和售后服务体系及对采购人的服务及保障措施 。 3、确保入围产品的 价格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及承诺优惠率的管理 措施 。 4、 针对上架产品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企业内部管理 措施 。 5、 廉洁服务承诺 。 6、 其他服务 。 八、项目服务团队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情况介绍: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人员配置清单等,并提供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 仓储管理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等近半年任何一个月在响应供应商处缴纳 社保 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相关 材料 扫描件) 序号 姓名 岗位职责 职称 (如有) 座机 (如有) 手机 1 … 2 3 … 注: 供应商须设立 项目负责人 (即 总协调人 ) ,全权负责成交后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对其成交产品的有关咨询、查询、签订和执行合同、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和接受处理投诉等事务。 九、仓储能力说明 仓储能力说明及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明扫描件或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的,需附资金支付凭证) 扫描件,核算 实体卖场或 仓储 的 面积 情况。 十、物流配送说明 物流配送方案及证明文件,包括物流配送能力,运输方式 、 配送服务覆盖范围等内容 , 提供车辆所有权证明扫描件或车辆租赁合同(租赁的,需附资金支付凭证)扫描件 。 十一、自有电子商城的情况 供应商自有电子商城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1 、 自有电子商城的经营范围和品目类别、商城运营和管理方式等 。 2 、 自有电子商城 的架构说明 , 对 自有电子商城 各类数据接口程序开发、平台运维管理支持机制、技术问题响应处理机制 等 。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各项资料,且所提供的资料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有任意一项未提交或不满足的,经评审小组半数以上成员一致同意,其响应文件将被按照无效响应处理,经评审小组认定的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1.响应函 2.供应商资格审查一览表 3.经营许可资质 4.承诺书 5.报价表 二、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评审因素 分值 投标格式 **部分 业绩情况 1.业绩情况 提供供应商 2023年营业额(或销售额): 在 10亿元(含)以上的,得10分; 在 5亿元(含)至10亿元的,得8分; 在 1亿元(含)至5亿元的,得6分; 在 1000万(含)至1亿元的,得4分; 在 500万(含)至1000万元的,得2分; 在 500万以下的,得1分; 须提供证明材料: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扫描件。 0~10 业绩情况 第二部分 **服务方案 1.方案完整性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方案,包括: 1.供应商组织机构;2.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和售后服务体系及对采购人的服务及保障措施;3.确保入围产品的价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及承诺优惠率的管理措施;4针对上架产品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部管理措施;5.廉洁服务承诺。 每部分提供且符合项目要求得 3分,*高得15分。 0~15 **服务方案 2.方案科学合理性 对**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充分理解需求,符合实际,措施合理,重点把握准确,可操作性强,得 10分;充分理解需求,方案基本符合实际,措施较为合理,重点把握较准确,可操作性较强,得7分;基本理解需求,方案部分符合实际,措施基本合理,能够把握部分重点,可操作性一般,得4份;需求理解有偏差,方案不符合实际,可操作性较差,得0分。 0~10 第三部分 项目服务团队、仓储、物流配送及自有电子商城情况 1.项目服务团队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项目组成人员名单,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及联系方式,项目组成员为 8人的,得5分,每超过1人加1分,*多加15分。(以上须提供相关人员近半年任何一个月在响应供应商处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0~15 项目服务团队 2.仓储能力说明 仓储能力以实体卖场或仓储面积核算,达到 100平米得3分,每增加200平米加1分。*高得13分。需提供证明文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明扫描件或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的,需附资金支付凭证)扫描件。没有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未达到100平米的,得0分。 在京津冀地区具有仓储服务点的,加 2分。 0~15 仓储能力说明 3.物流配送说明 供应商自有(含租赁) 1辆配送车的得3分,每增加1辆配送车辆加1分,*高得8分(以上需提供车辆所有权证明扫描件或车辆租赁合同(租赁的,需附资金支付凭证)扫描件)。没有自有(含租赁)配送车辆的,得0分。 在北京自有配送车辆的,加 2分。 0~10 物流配送说明 4.自有电子商城的情况 自有电子商城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和品目类别、商城运营和管理方式、自有电子商城电子平台的架构情况等:情况说明完整,经营管理好,平台技术先进,得 10分;情况说明较为完整,经营管理较好,平台技术较为先进,得7分;情况说明不够完整,经营管理一般,平台技术不够先进,得4分;未提供以上说明,得0分。 0~10 自有电子商城的情况 第四部分 报价分 1.优惠率 ( 1)供应商报价=100*(1-优惠率); ( 2)供应商报价*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15分; ( 3)其他供应商报价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5。 0~15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型号 规格和主要配置 单价(元) 单位 数量 合计(元) 合计(元) 第五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 详见附件: 2025电子商城采购需求及对接规范.zip 第二章 通用部分 **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及编制依据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中心”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为本次采购的组织者。 2.2 “采购人”指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及采购中心许可的共享本次采购结果的其他单位 。 2.3 “供应商”指按本文件规定领取采购文件并在采购中心登记备案的,且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中心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 “采购方”指采购人和采购中心。 2.5 “货物”指本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 2.6 “日”指日历日。 2.7 “电子商城” (供应商自有电子商城除外) 指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电子商城交易系统,该系统用于 产品 展示、网上交易及后续管理等活动 。 2.8 “客户端”指采购中心提供的用于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的软件,由供应商自行免费下载。 2.9 “价格”指单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响应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采购文件说明 (一)概述 1. 本采购文件阐明了参加 公开遴选活动 的供应商所需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范围和采购程序,是本次 公开遴选活动 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 参加 公开遴选 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损或内容缺失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中心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参加 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采购文件的修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1. 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 采购中心可酌情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写 与递交 (一) 编制响应文件的工具和语言 1. 供应商应当通过自备的计算机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以及相关资料均应当使用中文简体字。 2. 安装和使用投标客户端需要具备的计算机软硬件环境: 2.1 硬件要求 : 处理器:四核, 2000MHz 以上主频 内存: 4GB 或以上 硬盘: 200G 以上 显示器分辨率: 1024*768 或以上 USB 接口:至少一个 USB2.0 接口 2.2 软件要求 : 操作系统: Microsoft?Windows?8 简体中文版、 Microsoft?Windows?10 简体中文版。不支持英文版本操作系统。 文档编辑软件: MicrosoftOffice2010 及以上、 WPS2019 及以上。 浏览器要求: IE11 浏览器; 360 、谷歌等 Chrome 内核 94 以下版本浏览器。 系统支撑软件:证书应用环境安装程序、 PDF 电子签章软件、 PageOffice 。 (二)报价要求 1. 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应以优惠率填报报价,合同履行时采购人以人民币支付。 ( 三 ) 供应商应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 采购中心 电子化平台 系统。上传成功后,系统将予以记录并提供上传成功的回执。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其撤回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系统拒绝接收响应文件。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解密时间,并将以书面形式 或电话 通知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在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 发布变更公告。 ( 四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通过电子化平台撤回其已成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并提供撤回回执。 2. 如果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使用自备的计算机和“投标客户端”重新制作并导出完整的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要求重新上传至电子化平台。 3. 电子化平台以供应商*后上传成功的响应文件为准。 四、 响应文件的评审 (一)评审概述 1. 采购中心将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评审小组。 2. 评审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 3. 信用查询办法: 采购中心在本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所有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应将所有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查询记录电子截屏提交给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 评审小组按照本文件的评审方法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5. 在 公开遴选 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 公开遴选 情况变动采购文件,但变动不得影响项目的公正性。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 (二)对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 对响应文件中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评审小组有权按下述原则修正: ( 1 )如果以数字表示(小写)的金额与文字表示 ( 大写 ) 的金额不一致,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 2 )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 )对明显且可以推知其原义的笔误,依据其原义进行修正。 五、签订 协议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 采购 中心 根据评审小组推荐的入围候选供应商情况,确定入围供应商。 2. 入围供应商如放弃入围,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入围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采购 中心 可以但并非必然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入围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入围候选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 3. 供应商如果放弃入围,采购中心保留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成交通知 书 1. 采购中心在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将向该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中心对于未被确定入围的供应商不解释原因。 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签订 协议 采购中心发出成交通知书后 30 个工作日内, 入围 供应商应 和 采购 中心 签订《中直机关电子商城采购协议 书 》。拒绝签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中心就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六、其他事项 (一)费用 供应商因参加本项目 公开遴选活动 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二)质询和监督 1. 参与 公开遴选活动 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询;参与 公开遴选活动 的供应商认为 采购 过程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询。 2. 质询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质询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被质询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质询事项及请求、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询的日期等,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 采购 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将终止 公开遴选 采购活动: 1.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结果公正的违规行为的; 3. 采购任务取消的; 4. 采购中心或采购人认为应该终止的其他情形 。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直机关电子商城 采购协议 书 甲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乙方(入围供应商): 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参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甲方编制了 中直机关 2025 年度目录外限额下电子商城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ZC- ) 采购文件(包括《中直机关目录外限额下电子商城采购合同》 (以下简称《采购合同》) 和本 采购协议 ),乙方依法获得采购文件等全部相关文件,在详细阅读并对其有关要求完全了解基础上参加响应。为依法完成采购项目,甲方与乙方就采购项目相关事项,签署以下 采购协议 : 一、本 采购协议 为中直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和采购中心许可的 其他单位 (以下简称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电子商城 《采购合同》 的组成部分,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 《采购合同》 应与本 采购协议 的内容一致。如 《采购合同》 与本协议 对同一事项的约定 不一致 的 ,则以本协议为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作为中直机关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实施本项目采购活动,并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2. 甲方将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要求采购人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本 采购协议 以及 《采购合同》 等所确定的产品范围及优惠率向入围供应商采购。 3. 甲方将对供应商上传的上架产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才可进行销售。乙方应在上架产品前对产品进行复核,核实产品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 要求 后,方可上架。因为乙方超出《电子商城采购品目表》范围上架产品、未按照相应产品类别上架产品、上架属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内的产品或未按照要求进行产品价格优惠等违反采购文件原因造成上架产品被拒绝的,将暂停该供应商 1 个月上架产品审核,由乙方对所有在售或拟上架产品进行重新复核 。 4. . 甲方在本项目有效期限内,有权对 电子商城 产品进行价格监督, 或 引入第三方机构, 并 根据 价格监督情况或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市场价格监测结果, 将甲方认定的违反采购文件要求或 高于同期 合理市场 价格的产品 下架 , 或 通知乙方按市场价格监测结果对 电子商城的 产品价格作相应降低调整。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每类产品的入库数量。 5. . 甲方有权对 电子商城 产品的生产制造过程、供货渠道及货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或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 电子商城 产品进行抽检,对发现或采购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处理。 6 . 甲方有权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本 采购协议 以及 《采购合同》 等文件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采购文件、本 采购协议 或 《采购合同》 的有关规定或承诺,甲方有权依照采购文件、本 采购协议 或 《采购合同》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对乙方相关或全部 电子商城 产品暂停交易。 7 .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国家主管部门要求、 电子商城 产品情况适时组织部分或全部电子商城品目的补充采购,或延长电子商城项目有效期限。 8 . 甲方保证依法履行此电子商城 采购协议 项下全部约定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提供的响应货物应为符合国家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的崭新的正品合格产品,乙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和服务。乙方承诺:所提供产品均应为商城在线销售自营产品, 在甲方 电子商城销售 的 产品价格不得高于 “基准价格×( 1- 优惠率)” 。 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后 15 日内完成电子商城数据对接测试 及 产品入库。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入库的,应书面向采购中心说明。 2. 乙方应严格按照 《电子商城采购品目表》 对应产品类别上架产品,每类产品的上架数量不超过 30 款。上架产品可以替换。乙方不得上架销售 《电子商城采购品目表》 范围外的产品 ,不得上架销售《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内的产品。 3. 乙方应提供每一款产品在 京东商城或天猫超市或苏宁易购 (任意一家)的 自营 产品价格 及链接 ( 如果上述平台没有对应的该产品,则提供上述平台该产品旗舰店价格,如没有旗舰店价格,则提供该产品官网价格或合理市场价格 )。 乙方 对《电子商城采购品目表》中 全部产品 报出优惠率 且不得低于 2% 。产品的优惠率,以对应的京东商城或天猫超市或苏宁易购自营的产品价格为基准价格进行优惠。乙方 被确定为入围供应商后须以不低于所报优惠率执行本项目的电子商城采购,电子商城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 “基准价格×( 1- 优惠率)”。 4. 乙方将京东商城或天猫超市或苏宁易购自营产品价格或旗舰店价格作为基准价格时,京东商城或天猫超市或苏宁易购 推出网上优惠券、满减、团购价、专享价等 可以不再 累加上述优惠 。京东商城或天猫超市或苏宁易购优惠后价格低于乙方 销售价格 的,采购人可以和乙方协商后,按京东商城或天猫超市或苏宁易购优惠后价格采购产品 。 乙方应根据京东商城或天猫超市或苏宁易购产品价格或合理市场价格波动情况,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适时调整上架产品价格。 5 . 乙方保证依据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及时向各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 电子商城 产品和服务,采购人可在 乙方所报优惠率 或电子商城销售价格 的基础上与乙方进行洽商 ,并以洽商后的价格进行采购 。乙方保证将 配合甲方 对入围产品进行监管,发现 违反采购文件或 高于同期 合理市场价格 的产品, 乙方将 按照 甲方 要求下调价格 或下架 。 6. 乙方应配合甲方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 电子商城 产品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承担检测费用及相关责任。当采购人投诉电子商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承诺按照本 采购协议 及采购文件、 《采购合同》 中相关的规定、约定进行维修及更换等处理;对原料、设计、工艺等导致普遍性质量问题的情形,除按照本 采购协议 及采购文件、 《采购合同》 中相关的规定、约定处理外,还应当按照惯例适用召回制度;对于被有权机关 ( 含质检机关 ) 证实产品存在违法、违规方面的问题(包含但不限于伪造品 / 假货 / 返修品 / 走私产品),乙方承诺会按照受采购人投诉的产品的合同金额无条件赔付。 7. 在电子商城资格有效期内,乙方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如涉及 电子商城 产品的,采购人采购产品时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并享受其优惠政策。若乙方电子商城产品的服务标准承诺与产品随原包装附带的保修卡上注明的服务标准不一致的,乙方承诺在供货时向采购人出具特别提示文件,将不另行收费的升级服务予以注明。 8. 乙方知道甲方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可以在本次采购的基础上,组织若干类别产品进行 二次竞价 ,乙方对此无异议。乙方保证在供货时遵从甲方关于本项目的采购程序,按成交合同文本规定内容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与各采购人签订合同,妥善保管该合同,保证不会将合同或其中的权利、义务转让,不会转包、分包。乙方同意 , 甲方为 本项目 采购工作需要 , 可以在相关采购业务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乙方 产品 库产品的型号、价格、优惠率以及相关信息。 9. 乙方承诺接受如下行为:甲方可根据需要延长或缩短本项目有效期,并通过 “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 ” 予以公示。 于此情形下, 本 采购协议 书及乙方响应文件相关事项的有效承诺期限也相应延长或缩短。 10. 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成交后签订合同、供货及相关服务事宜,联系方式应当 24 小时保持畅通。 本 项目执行期限内,乙方变更企业名称的,应当在企业名称变更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企业变更名称情况说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等。 11. 乙方应对甲方和采购人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承担由乙方泄密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得向甲方或采购人或其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对甲方或采购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乙方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12. 乙方同意本协议适用于中直机关各部门及其下属京内、京外各级预算单位,以及甲方 许可 的共享本次电子商城采购结果的其他单位。 四、违约责任 及履约管理 1. 违约责任: 本 采购协议 签订后,在向采购人供货时,若乙方不履行 《采购合同》 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及 《采购合同》 约定追究乙方违约等责任;若采购人不履行 《采购合同》 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及 《采购合同》 约定追究采购人违约等责任。乙方应同时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给甲方。 2. 履约管理 : (一) 乙方 在电子商城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 将对其进行提醒,责令限期改正。 ( 1 ) 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架产品,产品信息缺失、失真,产品描述与实际不符; (2) 产品市场价格、服务标准等发生变化未及时更新、停售或缺货、无货产品未及时下架; (3) 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在电子商城进行变更或向中心进行备案; 入围供应商违反上述 1 、 2 项的,相关产品予以下架。 (二) 乙方 在电子商城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 将暂停其电子商城交易权限 3 个月;情节严重的,暂停交易 6 个月。 (1) 出现上述第 (一) 条规定所列情形 3 次 及 以上; (2) 无正当理由未在承诺的期限内及时供货或提供服务,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或服务,被采购人投诉且核实成立; (3)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采购人订单,被采购人投诉且核实成立; (4) 提供货物、服务过程中超出标准或约定进行收费,被采购人投诉且核实成立; (5) 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6) 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与电子卖场产品信息或采购合同不一致; (7) 其他严重违反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入围采购协议和采购合同约定的情形。 (三)乙方 在电子商城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 将解除其入围供应商采购协议,终止其入围协议执行。 若乙方行为给采购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如果 《采购合同》 约定乙方应支付违约金的,乙方还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1) 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合同成交 ; (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合同成交 ; (3) 销售来源不明、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产品或提供售后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 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拒不纠正违规、违约行为; (5) 向电子商城运行维护或技术支持服务单位、采购人、中心有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 (6) 利用非法手段篡改电子商城数据或交易记录; (7) 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五、其它规定 1 . 鉴于本项目的特性以及相关政策要求,甲方及采购人并不保证乙方因本项目而能够获取的商业利益的具体数额和具体市场份额。在本项目有效期内,如果采购人没有采购本项目产品的需求,或者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采购形式和流程采购,**造成无法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协议规定向乙方采购的,甲方及采购人并不**构成恶意 采购 ,也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2 .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如果财政部现行有效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中有强制性规定的,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 3 . 如因本 采购协议 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本 采购协议 约定,本着协商的态度处理。对无法协商解决的事宜,可向本 采购协议 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 . 本 采购协议 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 加盖公章 后生效。本协议在乙方依照本协议为采购人提供的所有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保证期届满之前一直有效。 甲方单位:( 盖章 ) 乙方单位:( 盖章 )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 1 号院 单位地址: 甲 6 号楼中新大厦 邮编: 100088 邮编: 电话: 010-82273285 电话: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签订地: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 1 号院甲 6 号楼 中直机关目录外限额下电子商城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供货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 采购协议 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品目}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型号 规格和主要配置 单价(元) 单位 数量 合计(元) 合计(元) 合同金额(小写): 合同金额(大写): 二、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 三、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注: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按上述支付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但支付时间不得多于收到发票后 30日,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 采购文件 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否则,采购人须按照合同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 四、补充协议说明 甲乙双方可以就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包装运输、验收标准、质保期、售后服务、保密要求、违约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争议解决等内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补充协议内容不得违反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 采购协议 规定。 五、其他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如为电子合同且加盖电子签章,合同生效时间以*后加盖电子签章的时间为准;如为纸质合同且加盖实体章,合同生效时间以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 采购协议 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时间: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知道了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取消 允许 取消 允许 × 分析 微信扫一扫可打开此内容, 使用完整服务 : , , , , , , , , , , , , 。 视频 小程序 赞 ,轻点两下取消赞 在看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分享 留言 收藏 听过 序号 | 项目 | 供应商承诺 1 |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满足□不满足}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满足□不满足}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满足□不满足}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满足□不满足} 5 | 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均为非进口产品。 | {□满足□不满足} 6 | 供应商具有不少于7人的服务团队(含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仓储管理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服务团队人员均具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在响应供应商处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 {□满足□不满足} 类别 | 序号 | 业绩介绍 业绩证明文件 | 1 | 供应商2023年营业额(或销售额) 序号 | 姓名 | 岗位职责 | 职称(如有) | 座机(如有) | 手机 1 |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序号 | 项目 | 评审因素 | 分值 | 投标格式 **部分业绩情况 | 1.业绩情况 | 提供供应商2023年营业额(或销售额):在10亿元(含)以上的,得10分;在5亿元(含)至10亿元的,得8分;在1亿元(含)至5亿元的,得6分;在1000万(含)至1亿元的,得4分;在500万(含)至1000万元的,得2分;在500万以下的,得1分;须提供证明材料: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扫描件。 | 0~10 | 业绩情况 第二部分**服务方案 | 1.方案完整性 |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方案,包括:1.供应商组织机构;2.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和售后服务体系及对采购人的服务及保障措施;3.确保入围产品的价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及承诺优惠率的管理措施;4针对上架产品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部管理措施;5.廉洁服务承诺。每部分提供且符合项目要求得3分,*高得15分。 | 0~15 | **服务方案 2.方案科学合理性 | 对**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充分理解需求,符合实际,措施合理,重点把握准确,可操作性强,得10分;充分理解需求,方案基本符合实际,措施较为合理,重点把握较准确,可操作性较强,得7分;基本理解需求,方案部分符合实际,措施基本合理,能够把握部分重点,可操作性一般,得4份;需求理解有偏差,方案不符合实际,可操作性较差,得0分。 | 0~10 第三部分项目服务团队、仓储、物流配送及自有电子商城情况 | 1.项目服务团队 |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项目组成人员名单,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及联系方式,项目组成员为8人的,得5分,每超过1人加1分,*多加15分。(以上须提供相关人员近半年任何一个月在响应供应商处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 0~15 | 项目服务团队 2.仓储能力说明 | 仓储能力以实体卖场或仓储面积核算,达到100平米得3分,每增加200平米加1分。*高得13分。需提供证明文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明扫描件或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的,需附资金支付凭证)扫描件。没有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未达到100平米的,得0分。在京津冀地区具有仓储服务点的,加2分。 | 0~15 | 仓储能力说明 3.物流配送说明 | 供应商自有(含租赁)1辆配送车的得3分,每增加1辆配送车辆加1分,*高得8分(以上需提供车辆所有权证明扫描件或车辆租赁合同(租赁的,需附资金支付凭证)扫描件)。没有自有(含租赁)配送车辆的,得0分。在北京自有配送车辆的,加2分。 | 0~10 | 物流配送说明 4.自有电子商城的情况 | 自有电子商城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和品目类别、商城运营和管理方式、自有电子商城电子平台的架构情况等:情况说明完整,经营管理好,平台技术先进,得10分;情况说明较为完整,经营管理较好,平台技术较为先进,得7分;情况说明不够完整,经营管理一般,平台技术不够先进,得4分;未提供以上说明,得0分。 | 0~10 | 自有电子商城的情况 第四部分报价分 | 1.优惠率 | (1)供应商报价=100*(1-优惠率);(2)供应商报价*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15分;(3)其他供应商报价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5。 | 0~15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规格和主要配置 | 单价(元) | 单位 | 数量 | 合计(元) | | | | | | | | | | | | | | | | 合计(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规格和主要配置 | 单价(元) | 单位 | 数量 | 合计(元) | | | | | | | | | | | | | | | | 合计(元)
政采趋势 详情咨询:1338125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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